2010年5月11日下午两点,由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、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部、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,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学工办协办的题为《权益·损害·救济——〈侵权责任法〉的理解与适用》的研讨会在兴文楼五楼模拟法庭举行。民商法教研部贾邦俊教授、郝磊副教授、韦祎博士、郭明龙博士,经济法教研部朱沛智副教授,国际法教研部张洁副教授出席了本次研讨会。我院本科生、研究生一百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。08、09级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成为这次研讨会的主角,他们分别承担了主持人、发言人、点评人等职责。
研讨会分为三个单元,分别围绕“侵权责任构成与责任方式”、“替代责任”、“物件致人损害责任”进行讨论。郭明龙博士担任研讨会的总主持人,王子超、马映萍分别主持了第一单元和第二、三单元的研讨活动。
第一单元中,张爱军、陶川分别围绕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中侵权责任的关系、侵权责任法中的死亡赔偿金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,崔迎新、于佳进行了点评。在自由讨论环节,郝磊副教授结合股权的保护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;死亡赔偿金问题则吸引了贾邦俊、张洁、朱沛智、郝磊四位老师以及广大同学的关注,凸显了这一问题争论之激烈,也将研讨会的气氛推向高潮。
第二单元中,赵轶婧、辛照清分别围绕用工中的替代责任、未成年人侵权与未成年人受害之赔偿进行讨论,耿景、王雪垚进行了点评。自由讨论环节,贾邦俊教授结合劳动合同实务、劳动法同侵权法的关系问题发表了意见;韦祎博士提醒同学们关注社会热点,结合近期频发的校园惨案来探讨未成年人受害时责任的承担;郭明龙博士回答了在监护人责任和学校责任竞合时责任的分担问题。
第三单元中,刘震、赵国海分别围绕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、高度危险责任进行了探讨,赵欣、易云先后进行了点评。在自由讨论环节,朱沛智副教授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,重点围绕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问题谈了几点看法,其幽默风趣的发言为会场带来了阵阵掌声。
最后,贾邦俊教授对这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。他指出,侵权责任法不仅是一部民商法研究者应当关注的法律,其他专业的研究者也应当关注,其他教研室两位老师的出席也体现了这一点。当下,社会各界都在认真学习侵权责任法,我们也应当认真学习领会、广为宣传。侵权责任法的讨论不应当脱离实际,应当认真回应和解决社会问题。贾教授还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了点评,对各方面的积极筹备、参与表示感谢。
五时许,持续了三个小时的研讨会在掌声中结束。这次研讨会持续时间长、参与人数多、探讨问题广,对我们深入了解侵权责任法有很大的帮助。研讨会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侵权责任法学习的终止,大家纷纷表示,要以这次研讨会为契机,对侵权责任法相关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讨。

编辑:王子超